2022年教师节是哪一天(2022年八月十五是几月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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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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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教师节是哪一天,2022年八月十五是几月几号?
是九月十号。二o二二年阴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阳历二o二二年九月十号,这一天是中秋节撞上了教师节,这一天是星期六。
2. 2022年八月三十一是农历多少?
2022年8月31日。农历是八月初五。星期三。壬寅虎年,戊申月,丙辰日。
公历2022年8月份有:8月1日,建军节。
8月4日,七夕节。8月7日,二十四节气之一的立秋。8月12日,中元节。8月15日,是三伏天的,末伏。8月23日。是处暑。
8月31日距离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还有十天。公历2022年9月10。这天即是中秋佳节又是人民教师节。
3. 2022年的妇女节和教师节分别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二零二二年的妇女节和教师节,分别是,妇女节是三月八日,星期三。教师节是九月十曰,星期六。也是我国的传统节曰,法定节假日中秋节,今年的教师节和中秋节是同一天,全国广大教师可以放假休息了,祝所有老师们教师节,中秋节,节曰快乐,万事如意
4. 中秋一节是几号?
2022年中秋节是9月10号。今年中秋节恰逢教师节。今年是第38个教师节。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它和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合称为中国四大节日。中秋节有祭拜月亮、吃月饼的习俗。我国的月饼品种有京式、苏式、粤式等品种,有五仁、蛋皮、火腿、水果等馅料。今年中秋节恰逢双休曰,所以放假三天,即9月10日到12日。
5. 教师法最新修订版全文2022?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国社会体制内的总人数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有多少人?
我国究竟有多少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内有多少退休人员?统计局,人社部等等各部门公佈的数据都不一样。根据《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21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是48074万人,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2228万人。按照上述数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真实人数应是48074-42228=5846万人,这5846万人中含医务人员430万,教师900万(约占医教总人数的45 %左右。其余医教是无编制的)再是至2022年的统计,全国离退休人员总数13157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1126.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30.5万人,由于医教员工仅是45%有编制的,故全部划入企退人员中。现试着分离出,从编制人员与编制的退休人员原比率看是5000万 :2030万,那全国2744万医教人员按比例的退休人员应该在950万左右,按5 : 2.03在职与退休的比例,这样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内退休人员的总数应分别是5846万和2374万左右。但编制内在职人员比各部门公佈的数据多出了整整8百多万,原因出在那里???其实最大的根源就是受国家统一定编的人数限制而造成,也就是参公人员,我国有属国家编委统计的参公事业编制人员97万(即按国家公务员管理,完全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编人员)而更多的仅属各省市县编委统计的参公人员,並没有纳入国家编委的统计范畴 ,比如建国至今,我国警察人数受国家定编人数限制。一直维持在200万左右,其中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20万,狱警45万和安全部5万。公安系统仅剩下130万了。而公安部下辖副部级机构共计4个,正厅级机构63个,总计下辖67个正厅级以上机构,相对全国32个省市,3210个地市和县级行政区,仅40444个乡镇派出所按中等乡镇正常编制40人计(不含辅警协警)130万警察就远远不足了,如不算派出所,130万警察分配到每个地市县级行政区,每个行政区也分不到4百警察,可现在光是警种就有24个《分别是特警、边警、铁警、交警、地铁警、公安警察、刑警、禁毒警、网警、经侦警、技侦警、森林警察、消防警察、铁路警察、水上警察。边境警察、民航警察、金融警察、海关警察、税务警察、特警等》至于还有40多个正厅编制机构如法制局,督察审计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国际合作局,科技信息化局等等在每个省下辖多少机构和人员就无从得知,但大部分警种从一个省的一个总队到地市级的平均十一个支队 县区级平均的一百多个大队 乡镇平均的一千三百多个中队的几何级设置,一个机构根本分不到一个人。特别是交警这个大警种,仅一个省从总队支队大队到中队再到事故处理大队中队每省三千多个机构(我们这小城二个街道就设有九个交警中队和二个事故处理大队及中队)一个省起码就得得配上十五万交警,而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中央规定由各省或省以下市政府确定而批准的事业编制警察,这些警察占了我国警察人数的大多数,分属省管和市管两种(现巳有区县公安局批准的事业编制警察了)这类警察,就是地方上的参公人员,他们並不属国家编委统计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甚至也没纳人国家编委统计的事业编制人员,仅属各地方省市编委统计的人员。故800多万的统计误差主要就因此而导致。但从缴纳的养老金中就会正确的统计出,毕竟任何部门不会违法违规把你的养老金向上一档掛靠,谁也没有资格把任何人养老金上靠一档缴纳的
7. 那么2022年的教师节是星期几?
2013年9月10日为星期二,到2022年9月10日经过9年,中间两个闰年,所以共计365×9+2=3287天,经过469周余4天,所以应当为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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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教师节是哪一天,2022年八月十五是几月几号?
是九月十号。二o二二年阴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阳历二o二二年九月十号,这一天是中秋节撞上了教师节,这一天是星期六。
2. 2022年八月三十一是农历多少?
2022年8月31日。农历是八月初五。星期三。壬寅虎年,戊申月,丙辰日。
公历2022年8月份有:8月1日,建军节。
8月4日,七夕节。8月7日,二十四节气之一的立秋。8月12日,中元节。8月15日,是三伏天的,末伏。8月23日。是处暑。
8月31日距离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还有十天。公历2022年9月10。这天即是中秋佳节又是人民教师节。
3. 2022年的妇女节和教师节分别是几月几日星期几?
二零二二年的妇女节和教师节,分别是,妇女节是三月八日,星期三。教师节是九月十曰,星期六。也是我国的传统节曰,法定节假日中秋节,今年的教师节和中秋节是同一天,全国广大教师可以放假休息了,祝所有老师们教师节,中秋节,节曰快乐,万事如意
4. 中秋一节是几号?
2022年中秋节是9月10号。今年中秋节恰逢教师节。今年是第38个教师节。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它和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合称为中国四大节日。中秋节有祭拜月亮、吃月饼的习俗。我国的月饼品种有京式、苏式、粤式等品种,有五仁、蛋皮、火腿、水果等馅料。今年中秋节恰逢双休曰,所以放假三天,即9月10日到12日。
5. 教师法最新修订版全文2022?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国社会体制内的总人数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有多少人?
我国究竟有多少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内有多少退休人员?统计局,人社部等等各部门公佈的数据都不一样。根据《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21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是48074万人,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2228万人。按照上述数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真实人数应是48074-42228=5846万人,这5846万人中含医务人员430万,教师900万(约占医教总人数的45 %左右。其余医教是无编制的)再是至2022年的统计,全国离退休人员总数13157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1126.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30.5万人,由于医教员工仅是45%有编制的,故全部划入企退人员中。现试着分离出,从编制人员与编制的退休人员原比率看是5000万 :2030万,那全国2744万医教人员按比例的退休人员应该在950万左右,按5 : 2.03在职与退休的比例,这样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内退休人员的总数应分别是5846万和2374万左右。但编制内在职人员比各部门公佈的数据多出了整整8百多万,原因出在那里???其实最大的根源就是受国家统一定编的人数限制而造成,也就是参公人员,我国有属国家编委统计的参公事业编制人员97万(即按国家公务员管理,完全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编人员)而更多的仅属各省市县编委统计的参公人员,並没有纳入国家编委的统计范畴 ,比如建国至今,我国警察人数受国家定编人数限制。一直维持在200万左右,其中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20万,狱警45万和安全部5万。公安系统仅剩下130万了。而公安部下辖副部级机构共计4个,正厅级机构63个,总计下辖67个正厅级以上机构,相对全国32个省市,3210个地市和县级行政区,仅40444个乡镇派出所按中等乡镇正常编制40人计(不含辅警协警)130万警察就远远不足了,如不算派出所,130万警察分配到每个地市县级行政区,每个行政区也分不到4百警察,可现在光是警种就有24个《分别是特警、边警、铁警、交警、地铁警、公安警察、刑警、禁毒警、网警、经侦警、技侦警、森林警察、消防警察、铁路警察、水上警察。边境警察、民航警察、金融警察、海关警察、税务警察、特警等》至于还有40多个正厅编制机构如法制局,督察审计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国际合作局,科技信息化局等等在每个省下辖多少机构和人员就无从得知,但大部分警种从一个省的一个总队到地市级的平均十一个支队 县区级平均的一百多个大队 乡镇平均的一千三百多个中队的几何级设置,一个机构根本分不到一个人。特别是交警这个大警种,仅一个省从总队支队大队到中队再到事故处理大队中队每省三千多个机构(我们这小城二个街道就设有九个交警中队和二个事故处理大队及中队)一个省起码就得得配上十五万交警,而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中央规定由各省或省以下市政府确定而批准的事业编制警察,这些警察占了我国警察人数的大多数,分属省管和市管两种(现巳有区县公安局批准的事业编制警察了)这类警察,就是地方上的参公人员,他们並不属国家编委统计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甚至也没纳人国家编委统计的事业编制人员,仅属各地方省市编委统计的人员。故800多万的统计误差主要就因此而导致。但从缴纳的养老金中就会正确的统计出,毕竟任何部门不会违法违规把你的养老金向上一档掛靠,谁也没有资格把任何人养老金上靠一档缴纳的
7. 那么2022年的教师节是星期几?
2013年9月10日为星期二,到2022年9月10日经过9年,中间两个闰年,所以共计365×9+2=3287天,经过469周余4天,所以应当为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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