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贞观律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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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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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章律,贞观律创立?
鉴于《武德律》已不能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即位,便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的法典,经前后10年的时间,于贞观十一年完成,颁行天下,称为《贞观律》,全篇共十二篇,500条。
中文名称
贞观律
时间
唐
当政者
唐太宗李世民
基础
《武德律》
改动
《贞观律》对《武德律》的改动包括:第一,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第二,大大减少了旧律中重刑条款的数量;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第四,确立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制定过程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李渊废除了隋炀帝的《大业律》,命裴寂、刘文静等人依照隋文帝的《开皇律》,修订了一部新律令,并于武德七年(公元624)正式颁行,是为《武德律》。《武德律》虽然对《开皇律》有所损益,但基本上一仍其旧,没有太大发展。所以李世民即位后,立即着手对《武德律》进行完善。他采纳了魏征“专尚仁义,慎刑恤典”(《贞观政要》卷五)的建议,依据儒家的仁政思想[1],进一步加强“德主刑辅”的立法原则,于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法律,积十年之功,成一代之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正式颁行了一部严密而完备的法典——《贞观律》。
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领衔,以《贞观律》为蓝本,修订并颁布了《永徽律》。稍后,鉴于当时中央和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李治又下令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统一而详细的解释。这些内容称为“律疏”,附于律文之下,于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天下,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部法典当时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简称《唐律》)。
《永徽律疏》是唐高宗秉承李世民遗训,在贞观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按照《贞观律》的基本精神修订的。直至唐玄宗时,人们仍然认为《贞观律》与《永徽律疏》是“至今并行”的。由此可见,《唐律》实际上是定型于贞观时期,而完善于永徽年间。
《贞观律》和《永徽律疏》的制订和颁行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们确立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规范,并且影响遍及朝鲜、日本、越南等亚洲各国,乃至在世界法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成为独树一帜的一大法系。
自唐以降,五代、宋、元、明、清各朝莫不奉《唐律疏议》为圭臬,虽代有损益,但终不敢越出其规范之外。元代律学家柳赟说:“所谓十二篇云者,裁正于唐,而长孙无忌等十九人承诏制疏,勒成一代之典,防范甚详,节目甚简,虽总归之唐可也。盖姬周而下,文物仪章,莫备于唐!”(《唐律疏议·序》)
清代律学家吉同钧也说:“论者谓《唐律疏议》集汉魏六朝之大成,而为宋元明清之矩矱,诚确论也!”(《律学馆大清律例讲义·自序》)
由此可见,定型于贞观时期、完善于永徽年间的《唐律疏议》,在后世法学家的眼中确实是历史上最重要的成文法典。
![九章律(贞观律创立)](/static/artimg/20231108/654a7719cefef.jpg)
2. 三一律对古典主义的意义?
三一律(classical unities)是西方戏剧结构理论之一,是一种关于戏剧结构的规则。先由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戏剧理论家提出,后由法国新古典主义戏剧家确定和推行。三一律规定剧本创作必须遵守时间、地点和行动的一致,即只允许有一个的故事线索,发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即24小时,必须只有一个地点。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理论家布瓦洛把它解释为“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
"三一律"是古典主义戏剧的艺术法则,要求戏剧创作在时间、地点和情节三者之间保持一致性,即要求一出戏所叙述的故事发生在一天(一昼夜)之内,地点在一个场景,情节服从于一个主题。莫里哀的喜剧《伪君子》就是按"三一律"写成的,全剧五幕,单线发展,情节发生在一个地点,即奥尔恭的家里;所描写的全部事件都在一昼夜之内发生;主题集中在揭露达尔杜弗的伪善面目这一点上。古典主义者主认为,"三一律"原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其实,这是对亚里士多德的曲解。下如马克思所指出:"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剧作家从理论上构思的那种三一律,是建立在对希腊戏剧(及其解释者亚里士多德)的曲解上的。但是,另一方面,同样毫无疑问,他们正是依照他们自己艺术的需要来理解希腊人的"。
"三一律"是十七世纪古典主义的产物,它是当时法国宫廷中的文人学者根据路易十四的政治意图而制订出来的,最后总结性地反映在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的《诗艺》中。在此书的第三章中写道:"不过我们要遵守理性制定的规则,希望开展情节,处处要尊重技巧;在一天、一地完成一件事,一直把饱满的戏维持到底。"这是对"三一律"最简明的概括。
古典主义戏剧艺术的实践表明,"三一律"在政治上符合君主专制政体的要求,在艺术上既体现了时间和空间方面高度简练、紧凑、集中等优点,但又存在人物性格单一化、类型化,戏剧结构上绝对化、程式化等弱点,最终束缚了戏剧艺术的发展,为后人所摒弃。
3. 大明律与唐律的区别?
1、所属朝代不同
原因、
1、唐律唐律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源于唐朝的繁荣发展和对法令的继承创新。由于唐王朝此时刚刚建立,还来不及大规模地创法立制,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一般是取隋开皇时期的法律稍加修改而成。史称新律除了把新颁的五十三条格纳入律中,并对流刑作了若干修改外,其余均同于隋开皇律。
2、大明律大明律的创新程度更高,是以《唐律》为蓝本得到的发展。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把唐律当做创法立制的楷模。明初制定法律时,丞相李善长建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明太祖采纳了他的意见。
4. 曹魏律多少篇?
三国魏明帝于太和3年,下诏改定刑制,做新律18篇。此前,我国秦朝沿用商鞅(也是传承法经格局),主要是六篇,汉朝是九章律,到明帝此时改为18篇。
5. 九律章什么意思?
《九章律》,也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统一中国以后颁行的法典。相国萧何依照秦法,适应新形势,制订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前六篇大体同于秦律,源于李悝《法经》。后三篇是新增的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又称《事律》。原文已失传。
6. 灿烂竿茫桨规律都可以组什么词?
【灿】组词
灿烂、灿亮、灿蔚、焕灿、灿黄、华灿、明灿、灿错、灿爓、灿铄、晏灿、灿艳、耀灿、荧灿、灿焕、鲜灿、熣灿、金灿灿、光灿灿、白灿灿。
【烂】组词
灿烂、腐烂、绚烂、霉烂、破烂、溃烂、烂泥、烂漫、烂熟、烂醉、糜烂、烂石、昭烂、烂目、稀烂、昏烂、烂贱、烂肉、烂角、烂仔。
【竿】组词
鱼竿、竹竿、马竿、滑竿、钓竿、危竿、黐竿、栖竿、竿累、竿摩、密竿、竿旄、舆竿、竿稍、竿椟、拈竿、竿杪、旛竿、险竿、揭竿。
【茫】组词
渺茫、茫茫、迷茫、茫然、微茫、淼茫、冥茫、溟茫、混茫、茫如、灏茫、汪茫、昏茫、仓茫、沆茫、沧茫、茫诏、茫渺、暝茫、鸿茫。
【桨】组词
划桨、船桨、柔桨、棹桨、飞桨、桨板、桨叶、螺旋桨、桨叶背、孤舟独桨、兰桡画桨。
【规】组词
规定、规矩、规范、规律、规模、日规、规诫、行规、规章、规谏、犯规、规劝、规复、路规、规整、清规、规划、陈规、校规、法规。
【律】组词
纪律,律动、法律、规律、律条、禁律、定律、七律、音律、律宗、律令、斛律、诗律、律诗、节律、乐律、一律、律吕、戒律。
扩展资料
1、灿烂 [ càn làn ] 明亮貌;鲜明貌。
浩然 《艳阳天》第二章:“ 马连福 两手插在衣兜里,仍然呆呆地站立在灿烂的阳光下。”
2、烂漫 [ làn màn ] 色泽绚丽。
毛泽东 《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万木霜天红烂漫。”
3、竹竿 [ zhú gān ] 砍下来的削去枝叶的竹子。
沈从文 《边城》一:“渡船头竖了一根小小竹竿,挂着一个可以活动的铁环。”
4、渺茫 [ miǎo máng ] 辽阔貌。
草明 《乘风破浪》五:“渺茫的顶空上罩着碧蓝的天幕,它蓝的那么柔和。”
5、划桨 [ huá jiǎng ] 划拨船桨。
《水浒传》第一○六回:“一棒锣声响,放出百十只小渔艇来,每船上二人划桨。”
6、规模 [ guī mó ] 范围;场面;气势。
秦牧 《深情注视壁上人》:“十九世纪遗留下来的火种,终于在二十世纪新的条件下,又大规模延烧起来了。”
7、音律 [ yīn lǜ ] 泛指乐曲,音乐。
《红楼梦》第二二回:“那音律不用说是好了。”
7. 曹魏新律内容?
三国时期魏国一部主要法典。
公元229年(魏明帝太和三年)陈群、刘劭等增删汉律而成,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之上增加九篇,并改汉之具律为刑名,列于全律之首。由于它是对汉律的改革,故当时称为《新律》;为了同北朝的魏律相区别,通常称作《曹魏律》。法律繁多庞杂是秦汉早期法律的突出特点之一。魏明帝曹睿即位后,于太和三年(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其篇名分别是:刑名、盗律、劫略、贼律、诈律、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赇、兴擅、乏留、惊事、偿赃、户律、捕律、杂律、免坐。(参见《晋书》卷三十《刑法志》引《新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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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章律,贞观律创立?
鉴于《武德律》已不能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即位,便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的法典,经前后10年的时间,于贞观十一年完成,颁行天下,称为《贞观律》,全篇共十二篇,500条。
中文名称
贞观律
时间
唐
当政者
唐太宗李世民
基础
《武德律》
改动
《贞观律》对《武德律》的改动包括:第一,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第二,大大减少了旧律中重刑条款的数量;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第四,确立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制定过程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李渊废除了隋炀帝的《大业律》,命裴寂、刘文静等人依照隋文帝的《开皇律》,修订了一部新律令,并于武德七年(公元624)正式颁行,是为《武德律》。《武德律》虽然对《开皇律》有所损益,但基本上一仍其旧,没有太大发展。所以李世民即位后,立即着手对《武德律》进行完善。他采纳了魏征“专尚仁义,慎刑恤典”(《贞观政要》卷五)的建议,依据儒家的仁政思想[1],进一步加强“德主刑辅”的立法原则,于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法律,积十年之功,成一代之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正式颁行了一部严密而完备的法典——《贞观律》。
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领衔,以《贞观律》为蓝本,修订并颁布了《永徽律》。稍后,鉴于当时中央和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李治又下令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统一而详细的解释。这些内容称为“律疏”,附于律文之下,于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天下,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部法典当时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简称《唐律》)。
《永徽律疏》是唐高宗秉承李世民遗训,在贞观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按照《贞观律》的基本精神修订的。直至唐玄宗时,人们仍然认为《贞观律》与《永徽律疏》是“至今并行”的。由此可见,《唐律》实际上是定型于贞观时期,而完善于永徽年间。
《贞观律》和《永徽律疏》的制订和颁行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们确立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规范,并且影响遍及朝鲜、日本、越南等亚洲各国,乃至在世界法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成为独树一帜的一大法系。
自唐以降,五代、宋、元、明、清各朝莫不奉《唐律疏议》为圭臬,虽代有损益,但终不敢越出其规范之外。元代律学家柳赟说:“所谓十二篇云者,裁正于唐,而长孙无忌等十九人承诏制疏,勒成一代之典,防范甚详,节目甚简,虽总归之唐可也。盖姬周而下,文物仪章,莫备于唐!”(《唐律疏议·序》)
清代律学家吉同钧也说:“论者谓《唐律疏议》集汉魏六朝之大成,而为宋元明清之矩矱,诚确论也!”(《律学馆大清律例讲义·自序》)
由此可见,定型于贞观时期、完善于永徽年间的《唐律疏议》,在后世法学家的眼中确实是历史上最重要的成文法典。
2. 三一律对古典主义的意义?
三一律(classical unities)是西方戏剧结构理论之一,是一种关于戏剧结构的规则。先由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戏剧理论家提出,后由法国新古典主义戏剧家确定和推行。三一律规定剧本创作必须遵守时间、地点和行动的一致,即只允许有一个的故事线索,发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即24小时,必须只有一个地点。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理论家布瓦洛把它解释为“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
"三一律"是古典主义戏剧的艺术法则,要求戏剧创作在时间、地点和情节三者之间保持一致性,即要求一出戏所叙述的故事发生在一天(一昼夜)之内,地点在一个场景,情节服从于一个主题。莫里哀的喜剧《伪君子》就是按"三一律"写成的,全剧五幕,单线发展,情节发生在一个地点,即奥尔恭的家里;所描写的全部事件都在一昼夜之内发生;主题集中在揭露达尔杜弗的伪善面目这一点上。古典主义者主认为,"三一律"原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其实,这是对亚里士多德的曲解。下如马克思所指出:"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剧作家从理论上构思的那种三一律,是建立在对希腊戏剧(及其解释者亚里士多德)的曲解上的。但是,另一方面,同样毫无疑问,他们正是依照他们自己艺术的需要来理解希腊人的"。
"三一律"是十七世纪古典主义的产物,它是当时法国宫廷中的文人学者根据路易十四的政治意图而制订出来的,最后总结性地反映在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的《诗艺》中。在此书的第三章中写道:"不过我们要遵守理性制定的规则,希望开展情节,处处要尊重技巧;在一天、一地完成一件事,一直把饱满的戏维持到底。"这是对"三一律"最简明的概括。
古典主义戏剧艺术的实践表明,"三一律"在政治上符合君主专制政体的要求,在艺术上既体现了时间和空间方面高度简练、紧凑、集中等优点,但又存在人物性格单一化、类型化,戏剧结构上绝对化、程式化等弱点,最终束缚了戏剧艺术的发展,为后人所摒弃。
3. 大明律与唐律的区别?
1、所属朝代不同
原因、
1、唐律唐律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源于唐朝的繁荣发展和对法令的继承创新。由于唐王朝此时刚刚建立,还来不及大规模地创法立制,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一般是取隋开皇时期的法律稍加修改而成。史称新律除了把新颁的五十三条格纳入律中,并对流刑作了若干修改外,其余均同于隋开皇律。
2、大明律大明律的创新程度更高,是以《唐律》为蓝本得到的发展。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把唐律当做创法立制的楷模。明初制定法律时,丞相李善长建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明太祖采纳了他的意见。
4. 曹魏律多少篇?
三国魏明帝于太和3年,下诏改定刑制,做新律18篇。此前,我国秦朝沿用商鞅(也是传承法经格局),主要是六篇,汉朝是九章律,到明帝此时改为18篇。
5. 九律章什么意思?
《九章律》,也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统一中国以后颁行的法典。相国萧何依照秦法,适应新形势,制订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前六篇大体同于秦律,源于李悝《法经》。后三篇是新增的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又称《事律》。原文已失传。
6. 灿烂竿茫桨规律都可以组什么词?
【灿】组词
灿烂、灿亮、灿蔚、焕灿、灿黄、华灿、明灿、灿错、灿爓、灿铄、晏灿、灿艳、耀灿、荧灿、灿焕、鲜灿、熣灿、金灿灿、光灿灿、白灿灿。
【烂】组词
灿烂、腐烂、绚烂、霉烂、破烂、溃烂、烂泥、烂漫、烂熟、烂醉、糜烂、烂石、昭烂、烂目、稀烂、昏烂、烂贱、烂肉、烂角、烂仔。
【竿】组词
鱼竿、竹竿、马竿、滑竿、钓竿、危竿、黐竿、栖竿、竿累、竿摩、密竿、竿旄、舆竿、竿稍、竿椟、拈竿、竿杪、旛竿、险竿、揭竿。
【茫】组词
渺茫、茫茫、迷茫、茫然、微茫、淼茫、冥茫、溟茫、混茫、茫如、灏茫、汪茫、昏茫、仓茫、沆茫、沧茫、茫诏、茫渺、暝茫、鸿茫。
【桨】组词
划桨、船桨、柔桨、棹桨、飞桨、桨板、桨叶、螺旋桨、桨叶背、孤舟独桨、兰桡画桨。
【规】组词
规定、规矩、规范、规律、规模、日规、规诫、行规、规章、规谏、犯规、规劝、规复、路规、规整、清规、规划、陈规、校规、法规。
【律】组词
纪律,律动、法律、规律、律条、禁律、定律、七律、音律、律宗、律令、斛律、诗律、律诗、节律、乐律、一律、律吕、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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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灿烂 [ càn làn ] 明亮貌;鲜明貌。
浩然 《艳阳天》第二章:“ 马连福 两手插在衣兜里,仍然呆呆地站立在灿烂的阳光下。”
2、烂漫 [ làn màn ] 色泽绚丽。
毛泽东 《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万木霜天红烂漫。”
3、竹竿 [ zhú gān ] 砍下来的削去枝叶的竹子。
沈从文 《边城》一:“渡船头竖了一根小小竹竿,挂着一个可以活动的铁环。”
4、渺茫 [ miǎo máng ] 辽阔貌。
草明 《乘风破浪》五:“渺茫的顶空上罩着碧蓝的天幕,它蓝的那么柔和。”
5、划桨 [ huá jiǎng ] 划拨船桨。
《水浒传》第一○六回:“一棒锣声响,放出百十只小渔艇来,每船上二人划桨。”
6、规模 [ guī mó ] 范围;场面;气势。
秦牧 《深情注视壁上人》:“十九世纪遗留下来的火种,终于在二十世纪新的条件下,又大规模延烧起来了。”
7、音律 [ yīn lǜ ] 泛指乐曲,音乐。
《红楼梦》第二二回:“那音律不用说是好了。”
7. 曹魏新律内容?
三国时期魏国一部主要法典。
公元229年(魏明帝太和三年)陈群、刘劭等增删汉律而成,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之上增加九篇,并改汉之具律为刑名,列于全律之首。由于它是对汉律的改革,故当时称为《新律》;为了同北朝的魏律相区别,通常称作《曹魏律》。法律繁多庞杂是秦汉早期法律的突出特点之一。魏明帝曹睿即位后,于太和三年(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其篇名分别是:刑名、盗律、劫略、贼律、诈律、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赇、兴擅、乏留、惊事、偿赃、户律、捕律、杂律、免坐。(参见《晋书》卷三十《刑法志》引《新律序》)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